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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林苑二期建设项目公开征集结算审核单位比选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29 10:42:02    您是第位浏览者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贤林苑二期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2.比选人名称:安徽省恒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贤林苑二期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39211平方米,合同价为8670万元。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待审项目的资料收集、BIM建模算量、现场踏勘取证、核对工程量、签证单、变更单的审核,结算报告编写审核提交等。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审计进度安排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核报告(提交初审报告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

(二)服务内容

1、结算审查准备阶段

1审查工程结算手续的完备性、资料内容的完整性,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限时补正;

2审查计价依据及资料与工程结算的相关性、有效性;

3熟悉招投标文件、工程发承包合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相关文件;

4熟悉竣工图纸或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工程索赔情况等。

2、结算审查阶段

1审查结算项目范围、内容与合同约定的项目范围、内容的一致性;

2审查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规范或定额保持一致性;

3审查结算单价时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或现行的的计价原则、方法。对于清单或定额缺项以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合理消耗和市场价格审核结算单价;

4审查变更签证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核准变更工程费用;

5审查索赔是否依据合同约定的索赔处理原则、程序和计算方法以及索赔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6审查取费标准时,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费用定额标准及有关规定,并审查取费依据的时效性、相符性;

3、结算审定阶段

1工程结算审查初稿编制完成后,应召开由结算编制人、结算审查委托人及结算审查受托人共同参加的会议,听取意见,并进行合理的调整;

2由结算审查受托人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对结算审查的初步成果文件进行检查、校对;

3由结算审查受托人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

4发承包双方代表人和审查人应分别在“结算审核定案”上签认并加盖公章;

5对结算审查结论有分歧的,应在出具结算审查报告前,至少组织两次协调会;凡不能共同签认的,审查受托人可适时结束审查工作,并做出必要说明;

6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委托人提交正式的结算审查报告。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按皖价服〔2007〕86号文件相关取费标准*40%,按费率报价。

二、参加比选机构资格条件及要求(资格评审)

(一)报名条件

1.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机构备案名单中;

2.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报名时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相关证明原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并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5.须有近三年开展审计结算工作的业绩证明。

(二)报名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机构备案名单截图;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项目负责人和拟派人员资格证书、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证明;

5.报名单位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身份证需带原件备查。

三、综合比选办法

详见比选文件现场报名时领取

四、比选程序

1首先对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对综合比选办法进行打分,按照综合得分高低,从高到低评审出有排序的候选人。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相同时,由比选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单位。

2递交比选材料的单位少于3家的不开标比选;

五、比选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1比选文件组成

1)比选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览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服务工作主要人员一览表、社保证明、资格证书、业绩等相关材料;

5)报价函;

6)服务方案;

7)其他材料。

2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要求

纸质比选申请文件3份,含“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2025年731日

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8月1日8:30-9:00(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接收比选申请材料)。

3、比选时间:2025年819时00分(如遇特殊情况变更上述时间,将另行通知并在集团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4、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安居大厦23楼经管部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说明

1服务合同待比选结果确定后由中选人与比选人协商确定。

2服务要求:企业及其代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结算审核工作。

八、联系方式

人:安徽省恒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宿州市安居大厦

话:0557-396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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