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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民法典中的物业管理(一)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7/31 15:09:00    您是第位浏览者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民法典,正式宣告我国民法典时代的到来。民法典从不同角度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和调整、奠定了物业管理的民事法律基础。

《民法典》作为一部民事法律,却列出了不少条文对行政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厘定,这正是体现了国家对物业行业的重视,体现了对有关行政部门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对物业行业予以指导、协助的要求。同时,将行政法的相关规定纳入《民法典》中,也体现了国家对民事主体行为的指引,体现了《民法典》对业主、物业服务人在物业相关实践中的指导意义。无论是业主、物业使用人还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领域遇到问题时,都可以合理寻求有关行政部门的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利益。

《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不仅为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而且为建立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健全的制度框架。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物业服务市场是现代服务市场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市场行为,既要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合同行为的基本原则,也要符合物业服务交易自身特有的商业规则。正是源于这种认识,此次民法典的编纂,在分析物业服务市场发展存在问题并充分吸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将“物业服务合同”作为典型合同在合同篇中设置专章予以规范。民法典对物业服务合同行为的特别规定,体现了“法不禁止即为法律允许”的司法自治原则,保护了物业服务市场主体的财产自由、契约自由和商业自由,有利于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物业服务交易安全,减少物业服务交易成本,优化物业管理营商环境,促进物业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

作为物业人要不断的学习和反思。《民法典》颁布后,物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系统,业主的权利意识会增强;政府有关部门在物业领城的职责更加明确;小区表决增加了业主参与度的要求,可能导致小区重要事项通过难度增大;明确要求利用公共部位开展多经业务需经全体业主表决,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经服务的难度增大;物业服务收支项目要求公开,包干制、酬金制计费方式差异变小;明确了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任意解除权,更换物业会变的更容易。这就要求我们要以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为业主提供服务,才能更好的生存和发展。

公司现在正处在清缴物业费的关键时刻,所以我们更要以专业的业务知识,为业主提供热心、诚心、耐心的服务,终会取得业主的信任、理解和支持。石城物业通过上上下下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锐意进取,用心服务,正沿着这条路,朝着“更专业、更精细、更人性、更完美”的目标在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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